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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市法院23日起逐步设立审判事务管理办公室
2009-9-28
新华网北京4月23日电(记者公磊)北京市各级法院从23日起将逐步设立专门从事诉讼事务管理与服务的机构——审判事务管理办公室,通过该机构可以为当事人提供诉讼引导、查询案件、代收诉讼材料等“一站式”服务。

 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供的数据显示,2008年北京市各级法院共受理案件393917件,同比上升6.3%,审结案件384956件,同比上升4.3%,收案数和结案数均为历史上最多一年。案件的大量增加,使审判人员工作量达到超负荷状态,尽管如此仍无法满足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要求。有的当事人反映,到法院打官司人难找、事难办,往往因为一件事情需要多次往返法院,诉讼非常不便。针对群众的意见,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在全市各级法院设立审判管理办公室。

 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于厚森介绍,成立审判事务管理办公室目的就是把重复性强、工作量大、分散性的事务性工作从审判工作中分离出来,集中负责、统一办理。审判事务管理办公室具有8项主要职能,即诉讼引导、案件查询、诉讼材料收转、上诉材料审查与办理、案件转移、司法鉴定、诉前保全和诉讼保全提示、调卷。审判事务集中管理后,可以为群众诉讼提供便利、快捷的“一条龙”服务,保证当事人到法院有人接待、咨询问题有人回答、提交诉讼材料有人接收、诉讼活动有人引导,切实解决法院诉讼服务欠缺的问题。

  于厚森说,在方便群众的同时,审判事务管理办公室的设立还能够整合审判资源,把法官从收材料等事务性工作中解放出来,使他们集中精力办案,降低群众诉讼成本和法院司法成本。此外,还可以针对审判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,查找管理上的空白和漏洞,规范司法行为,实现司法服务、司法公正和司法效率的良性互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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